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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6〕41号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规范202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与学位授予工作,严把人才培养出口关,保障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学籍管理、学位授予相关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6届毕业生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26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包括2022级本科、 2024级专升本),往届结业生(2024届、2025届)。
二、审查内容
(一)学籍信息审查

基础信息核对:学生登录校内教务管理系统、学信网,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专业名称、入学时间、学制、照片等信息,确保信息无误。

(二)学业成绩审查

学分完成情况:严格对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所学课程全部合格,修满相应学分,方可毕业(注:含公共选修课满足6学分、创新创业学分达4学分)。学院院办主任到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毕业名单及学位课学分绩,操作流程(附件1),导出名单须发放给本院辅导员及学生确认,用于核实学生毕业情况。

(三)特殊学籍成绩审查

学生异动前、后已修课程,须符合异动前、后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对应课程的培养方案要求。

(四)学位授予资格审查
1.符合毕业条件且学生学位课学分绩达65分(含)以上;
2.无学术不端记录,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达标;

三、审查时间安排


时间要求

工作重点

主要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5月21-25日

学生自查阶段

1.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自查除毕业论文外的各科成绩及学分完成情况.2.学生登录学信网平台登录个人账号,认真核对本人基本信息、学历照片有无错误。如遇问题请与本学院院办主任沟通,各学院统一上报教务处。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5月21日-

6月17日

各学院初审阶段

6月17日前需召开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并形成各学院分委员会会议纪要,并完成以下工作。

1.按要求上报各学院学生名单,包括:全体学生名单、毕业生名单、拟授予学位学生名单、结业学生名单、有毕业证无学位证学生名单、结业换毕业学生名单、延期毕业学生名单等【5月30日交第一版(不包含毕业论文);6月17日前交第二版】。

2.组织结业学生填写结业申请书;(附件2)

3.组织参军学生填写毕业申请表(附件3)

4.接受延期毕业申请(附件4)

5.接受结业换毕业申请(附件5);

6.接受补授学位申请(附件6)

各学院、教务处、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填写学士学位申请审批表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组织学生填写学士学位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分别按班级和学号顺序依次排序)(6月17日前上交)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6月17-19日

学校复审阶段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的毕业审查报告,对毕业、结业、延期毕业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进行复查。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6月22日

结果审定

1召开学位委员会。听取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汇报毕业审查情况,听取其它相关情况汇报,作出决议。

学位评定委员会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名单,审议通过后提请校长办公会审定;受理相关异议申诉并开展复核工作,待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印发正式文件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党政办公室、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6月23日

发放各类证书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好毕业生各类证书发放工作。证书领取落实到个人。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四、毕业、结业、延期毕业标准
(一)毕业
1.修满培养方案全部学分且成绩合格;
2.毕业论文(设计)、实践环节合格;
(二)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作结业处理:
1.修满总学分但必修课程仍有不合格;
2.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
(三)延期毕业
1.满足条件:在校修业时间已满四年,但尚未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学生达到学校毕业要求,但因其它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授予学士学位申请的,可以申请延期毕业。
2.提供材料:填写延期毕业申请表(附件4)、本人成绩单一份及个人申请。
五、工作要求
1.压实责任,依规审查:各学院为审查工作第一责任单位,院长、书记双组长负责制,明确专人负责,严格依规审核,杜绝漏审、错审。
2.学生主动配合,按时完成自查:毕业生须按时完成信息核对与自查;信息有误的,及时提交证明材料至学院更正,由学院统一上报至教务处刘老师处。
3.严格时限,规范报送:各学院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审与材料报送;审查材料需签字盖章齐全,电子档与纸质档同步报送。
六、其他事项
1.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6月17日前向学院或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诉及相关证据,逾期不予受理。
2.未通过审查需申请结业的学生,须在6月17日前提交书面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

1.毕业审查结果导出操作流程

2.结业申请书

3.参军学生毕业申请表

4.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申请表

5.补授学位申请表

6.延期毕业申请表

教务处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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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10167   电话:024-31679767/31969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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